日前,浦东新区,长宁区在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了2020年暑假转学的公告。那种情况可以转学?详细步骤是什么?又需要筹备什么材料?快点看过来:
浦东新区
1、转学对象
因全家户籍、房地产、动迁等缘由变迁(包含外省市迁入本区或本区前往外省市)需要办理转学,并在规定的转学办理学段内的中小学生。
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五年级第二学期、初中初三第一学期、第二学期,高中高三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2、转学条件
(一)初中、小学转学条件
1. 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对口转学:户主须是学生的爸爸妈妈、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之一,且房地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地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或其爸爸妈妈(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
2. 本市户籍因“人户离别”需要按房地产证地址对口转学的学生,房地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爸爸妈妈(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或其本人(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
3. 本市户籍需要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对口转学的学生,承租人须是学生爸爸妈妈(提供有关证明)。
4. 本市外区户籍、人户离别(居住地无相应房地产证), 持《本市户籍人户离别职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的学生,可由学校视学额状况自主决定是不是受理。
5. 持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且达到标准分值职员同住子女,按房地产证地址就近转学,房地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爸爸妈妈(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或其本人(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无房地产证可由学校视学额状况自主决定是不是受理。
6. 学生爸爸妈妈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需要按房地产证地址就近转学,房地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爸爸妈妈(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或其本人(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
7. 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爸爸妈妈一方满足以下条件的,由学校视学额状况自主决定是不是受理:爸爸妈妈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8. 港澳台、外籍学生,可由学校视学额状况自主决定是不是受理。
(二)高中转学条件
符合下列状况之一的普高在籍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可自行联系本区同等相同种类高中学校,高中学校视学额状况自主决定是不是受理。
1. 学生为本市户籍;2. 学生爸爸妈妈一方持有《上海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软件中查看确认);3. 学生爸爸妈妈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职员;4. 学生爸爸妈妈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居住证》国外证。
3、转学步骤
(一)转出申请
由父母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就读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后,向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告知其本人学籍信息(内容包含: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字、就读年级、学籍状况信息等)。
(二)转入申请(父母或监护人)
1. 由父母或监护人向相应拟转入的中小学提出转学申请, 父母或监护人可通过浦东教育网站“招生考试”栏公示(网址:http://www.pudong.gov.cn/jyj/),查看户籍或产证地址的对口学校并按时前往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2. 转学申请日期
小学转学申请:2020年6月29日、8月26日初中转学申请:2020年7月6日、8月26日高中转学申请:2020年7月13日、8月26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
3.转学申请须携带材料
(1)携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 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其本人及爸爸妈妈户口本;② 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其本人及爸爸妈妈户口本、爸爸妈妈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公告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③ 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和《本市境外职员住宿登记表》;④ 外籍学生: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职员住宿登记表》;⑤ 关系证明(出生证等);⑥ 房地产证、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⑦ 本市户籍人户离别的,提供本市户籍人户离别职员居住登记(回执)。
(2)学生转学有关信息(内容包含: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字、就读年级、学籍状况信息等);
(3)学生评价手册;
(4)外省市高初中生回沪转学,还需提供:① 参加外省市中考成绩证明和高中录取公告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② 初中毕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③ 学生爸爸妈妈一方持有《上海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须提供积分达标父或母的身份证、上海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软件中查看确认并下载打印;④ 原就读学校种类证明(由原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开具)(原件)。
(三)转学登记(各中小学)
1. 各中小学按转学条件,审核申请转入学生资格。2. 各中小学受理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登记,父母或监护人填写《学生转学申请状况登记表》,收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与父母约定反馈结果时间。各中小学填写《转学有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交父母。3. 各中小学登录“上海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网上申报转学异动信息,下载打印转学异动大全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学籍申报(各中小学)
1. 各中小学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转学异动大全表(加盖学校公章)前往浦东新区招生办(地址:南码头路118号)办理转学审核及学籍申报手续。2. 学籍申报办理日期2020年7月2日、7月14日、8月28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
(五)转学结果反馈(父母或监护人)
1. 父母或监护人按事先约定的反馈时间前往拟转入的中小学听取转学结果,领回有关证明材料。2. 父母或监护人前往原就读学校办理正式转出手续,原就读学校属跨区或跨省,须准时在学籍系统平台完成赞同转出的审核操作。
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2020年6月1日
长宁区
1、转学申请时间:小学:2020年6月24日(周三)、8月27日(周四)初中:2020年7月1日(周三)、8月27日(周四)接待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2、转学申请地址:
1、小学:
居住在长宁区江苏街道、新华街道、华阳街道、虹桥街道、周桥街道、天山街道等地块,至小教一学区(法华镇路186号,咨询电话62811609);居住在仙霞街道、程桥街道、北新泾街道、新泾镇等地块,至小教二学区(新渔东路242号,咨询电话62904385)。
2、初中: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咨询电话62787558)3、小学、初中港、澳、台、外籍学生及侨胞子女:小教二学区(新渔东路242号,咨询电话62904385) 注:凡有转学意向且符合转学需要者,请仔细阅读《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申请的有关说明》(详见附件),并按时前往有关地址办理转学申请手续。转入学校将于8月31日(含)前公告父母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附件:《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申请的有关说明》
各区往年转学政策
现在除浦东新区,长宁外,其它区暑假转学政策还未公布,这类区有转学意向的父母再耐心等待一下。另外,各区转学政策每年变化并不大,大伙也可以参考下以前发布的转学政策(具体以届时教育局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